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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国轮飘扬五星红旗
 
本报驻沪记者 赵虎 文/图 中国水运报 
  6月10日,上海海事局传来喜讯:全国第一批特案免税登记的25艘船舶中在上海登记的有19艘,该局办好的登记船舶为4艘。下一步,第二批9艘船舶获许特案免税登记,其中6艘也将在上海登记。船舶特案免税登记制度作为中国航运界的一项新生制度,实施近一年,效果如何?面临哪些现实障碍?如何吸引更多中资船舶归国?记者为此展开探访。

特案免税登记制度带来曙光 
 
  近年来,中国航运业发展迅猛,但自有船队却不断萎缩。船舶选择在境外登记主要是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导致目前上海港有超出一半的中资船舶悬挂外旗,而且大多是平均船龄在12年以下的新船。
  2007年6月12日原交通部颁布了“关于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鼓励中资外籍国际航运船舶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对符合条件的船舶回国登记免缴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特案免税登记制度的实施为五星旗船归国带来了曙光。然而这项制度在国内刚刚施行,种种迹象表明,犹如对当前的房市判断一样,目前企业仍处于观望状态。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制约五星旗船能顺利归国的因素较多,总的感觉还是政策不够具体,特案免税登记制度仅立足于“就登记论登记”,点是突破了,而面上应给予航运企业更广泛的优惠却无法企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船长说:“如果船舶在国外运营,往往十分便利,现在回国后要改变入级检验,需要花费时间,是否会造成船舶停航或一个航次接不上后面的航次,而特案免税制度并未给予承诺。”
  专家表示,造成观望情绪的原因很多,如:船员雇佣制度严格;法定船舶检验机构选择范围比较狭窄;登记主体的设定过于严格等。另外,还有航运融资环境、财政税收、保险服务、财会制度、国家航运政策、外汇管制、海事法律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记者了解到,特案免税登记制度的一大突破就在于,凡在境外购买或建造的船舶只要符合条件,自愿回国登记就可以免缴约9%的关税和17%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据介绍,目前一艘载重9000标箱的集装箱运输船,造价一般在1亿元左右,如选择回国注册,可免税2000多万元,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相对于企业在国内要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组成而言,这点损失仅是杯水车薪。“挂五星红旗的船舶现在还得缴营业税,船员个人所得税也无相应优惠政策,而国外这些要么不需要,要么很低。也就是说船舶进来后,企业的负担反而增加了。”
  这一点从中海船队的发展可见一斑。中海作为大型国有航运企业,从国家利益出发,绝大部分新造船舶坚持“国轮国造”而且在国内注册,悬挂五星旗。而中海这一利于国家、利于民族企业发展的举措却给自己带来了不利。因为按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国轮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而在国外注册、悬挂方便旗的船舶却可享受税收优惠,也就是说国轮反而要比方便旗船舶缴交更多的税收。对船员而言,在国轮上工作的船员不享受税收优惠,而在方便旗船上工作却可享受到外籍船员的税收优惠,可以拿美元不缴税。
  国家现有政策使得国轮国造、悬挂五星旗跑国际航线的国内船东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也使在国轮工作的中国船员利益受损。这就迫使许多国内船东不得不把船舶注册到国外去。
  关税本身是一道“坎”,现在却只有部分船舶享受特案免税登记,原因在于特案免税登记制度限定了严格的范围:经财政部审定予以免税进口,并在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报关进口、办理船舶登记的中资船舶。适用此制度的船舶须在2005年12月31日前已在境外登记,且船龄范围为:4-12年的油船(包括沥青船)、散装化学品船等;6-18年的散货船、矿砂船等;9-20年的集装箱船、杂货船、多用途船、散装水泥船等,以上船龄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2007年7月1日的年限。
  上海海事局船舶处副处长张炜坦言:“特案免税将免税从原来不可能变成可能,并将老旧船排除在外,这是一个历史性跨跃。然而,诸如船龄、海外登记时间等‘时间窗口’也限制了一部分船舶进入,增加了船舶‘入户’的难度。而航运业具有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如果不能让航运企业切身地感受到航运政策带来的现实利益,本身就处于被动状态的航运企业也就对这项政策无动于衷了。” 

需求化服务破解难题

  为什么自家的船却不愿挂自家旗?去年特案免税登记制度新闻发布会上,上海海事局副局长智广路所讲的一番话很能说明问题:原因在于中国港口的入籍环境还不足以吸引人,目前,中国专门面向航运业的金融产品较少,融资偿还条件较为苛刻,船舶登记也缺乏灵活而优惠的政策。相比之下,国外港口有着品种繁多的购船金融产品、优质的服务及灵活的税收政策,吸引着国内船东纷纷走出去注册。
  显然,中国的营运环境是否能“PK”国外的营运环境,谁更具有竞争力?最终是一场服务的“博弈”。
  “特案免税登记制度仅仅是满足船公司需求的一个点,我们必须为船公司提供‘基于需求化的服务’,满足他们在整个面上的需求。”张炜如是说。他认为,目前企业的需求零零散散,没有一个专业机构或一个企业能将企业的需求真实地表达出来,“没有需求就没有供给,因而吸引更多五星旗船归国就显得不太现实了。”
  就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而言,都是国际集疏运中心港,也是全球知名的船舶注册登记港,船舶登记业务成功地巩固和提升了他们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
  如香港船舶登记制度的特点是注册成本较低,注册船公司享受税费优惠,注册程序简化,停泊内地港口享受吨税优惠,航运服务产业链完整,市场和政策环境成熟稳健,引进注册船舶质量管理系统,保障注册船舶品质等。而新加坡登记制度的特点在于,船舶注册业务成为新加坡建设国际海事中心的催化剂,登记机关高效的服务、较高的标准、确保了注册船队良好的形象,船员雇佣政策宽松、公司注册及税收政策优惠,航运法律环境健全,航运服务产业完备、市场环境宽松。
  以上两种船舶登记制度的启示不言而喻:其对从事国际航线营运船舶的登记主体设定没有严格的限制,而我国要求注册的主体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我国目前被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只有中国船级社和各地方船检机构,而香港、新加坡均认可多家IACS组织成员作为其法定检验机构;我国对登记船舶配员和船员国籍要求相对严格,而香港、新加坡在这方面规定较宽松。
  专家建议,要建设上海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吸引更多船船悬挂五星旗,首先要有财税扶植政策:更大范围地消减或免除船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降低公司税率,引入财政补贴政策;减免船员个人所得税。其次要有产业扶持政策:改变船员雇佣政策;减免港口使用费;扩大船舶检验机构的认可范围。及金融扶持政策、人力资源扶持政策、优化船舶保险政策、改革外汇管理体制、降低国际登记航运企业入驻门槛、引入登记年费制度等。
  虽然五星旗船归国任重道远,但是建设国际船舶登记中心是大势所趋。目前,上海正计划瞄准国际船舶登记中心的建设,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推进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其主要对象是部分中资国有大中型航运企业的船舶;第二步,建立第二船舶登记制度,其主要对象包括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船舶以及一些中小型企业的优质船队;第三步,建立中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目的是将全球优质船队吸引到我国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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